行政化招商与其他委办局工作最大的区别是什么


现在全国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几乎都会有招商责任部门,甚至到乡镇街道也有相应的岗位,虽然部门的名称并不统一,比如有招商局、投促局、合作交流办等等不同的名称,但是岗位职责的核心内容都是负责所在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。
那么招商工作相对于其他典型的行政工作,比如发改、财政、自规、工信等等,有哪些特殊之处?
通过一张示意图来分析一下:

蓝色的圈代表的是区域的行政权力,那么绝大多数行政权力是不可超越区域的范围,也就是说行政权利是向内的,同时也意味着行政权力是确定的是可控的,相比之下招商工作虽然也有一些对内的事务,但并不是主要工作内容,招商工作最重要的工作内容,是在替区域实现从外界导入产业,为所在区域获得经济增量的机会,所以主要的工作是对外事务,也就是外面这个更大的圈。

可以说招商工作是走出去的对外工作,是代表所在区域参与区域之间的竞争,所以呢在这个过程中面向区域内部的行政权力是很难起作用的,整个过程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,是不太可控的。或者可以说招商并不是一种管理的权力,而是一种对外的竞争能力。

权力是被赋予的,是法定条件下瞬间获得的;能力不可能瞬间获得,而是需要长期培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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